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資料用途
你在「安心出行」計劃網站或流動應用程式(統稱為「系統」)的表格內填報提供的個人及其他有關的資料,會供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下稱「資科辦」)向流動應用程式的用戶作感染風險通知,簡化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中心的登記程序及經網上系統預約檢測的登記程序,協助政府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蔓延的工作及相關的用途。在此系統提供的個人及其他有關的資料純屬自願。
資料轉介
在有需要時,在有關條例及/或其附屬法例下,為了計劃及所有相關的用途,資科辦可能會把你提供的資料提供予其他獲授權部門/組織/人士,包括衞生署、醫院管理局及負責流行病學調查和接觸追蹤工作的執法人員。
保存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不會被保存超過收集資料的目的所需的保存時間。如屬確診個案,經「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上傳至衞生署的出行紀錄將保存最少7年。一般而言,所有其他資料(包括申請場所二維碼的聯絡資料)除非出於履行法律義務或有具體理由,保存時間將不超過7年。
用戶可自願選擇通過流動應用程式,使用手機的照相功能掃描其個人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紀錄(此後所有提及的疫苗接種紀錄包括疫苗接種紀錄及(如適用)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新冠病毒病康復紀錄、新冠病毒病臨時疫苗通行證及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通行證(過渡))和檢測結果的二維碼或從手機匯入該二維碼的圖像檔案,從而將接種紀錄和檢測結果及二維碼保存在流動應用程式內。程式或會將這些接種紀錄上傳至政府電腦系統,以便紅/黃碼的實施及協助政府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傳播的工作及相關用途。除以上所述之外,用戶對保存在程式內的接種和檢測紀錄及二維碼有完全的控制權,並可以將之刪除。
用戶可自願選擇將檢測中心登記資料(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明文件類別及號碼、聯絡電話號碼及住址)建立成檢測登記碼並保存在流動應用程式內。用戶對保存在程式內的檢測中心登記資料及檢測登記碼有完全的控制權,可以選擇是否出示這些資料予第三者,並可以將之刪除。只有在用戶明確同意的情況下,用戶有全權自行決定是否(一)於檢測中心出示其檢測登記碼以簡化登記程序及(二)經程式在預約檢測的網上系統中填寫登記資料。
用戶有全權自行決定是否將他們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中的出行紀錄和通知紀錄上傳到香港健康碼系統。只有在用戶明確同意的情況下,有關資料才會上傳到香港健康碼系統以用於申請香港健康碼及其相關目的,以及協助政府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傳播的工作及相關用途。
[存放在應用程式內的出行紀錄(單獨而言,有關紀錄並非個人資料)在31天後會自動刪除。]
索閱個人資料及查詢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所載的條款,你有權要求索閱及改正所提供的個人和其他有關的資料。關於個人資料的上述要求及查詢,可透過以下途徑提出:(a)電郵至enquiry@ogcio.gov.hk;(b)傳真至2802 4549;或(c)郵寄至「九龍長沙灣東京街西3號庫務大樓1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