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资料用途

你在「安心出行」计划网站或流动应用程式(统称为「系统」)的表格内填报提供的个人及其他有关的资料,会供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下称「资科办」)向流动应用程式的用户作感染风险通知,简化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中心的登记程序及经网上系统预约检测的登记程序,协助政府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蔓延的工作及相关的用途。在此系统提供的个人及其他有关的资料纯属自愿。

资料转介

在有需要时,在有关条例及/或其附属法例下,为了计划及所有相关的用途,资科办可能会把你提供的资料提供予其他获授权部门/组织/人士,包括卫生署、医院管理局及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和接触追踪工作的执法人员。

保存个人资料

个人资料不会被保存超过收集资料的目的所需的保存时间。如属确诊个案,经「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上传至卫生署的出行纪录将保存最少7年。一般而言,所有其他资料(包括申请场所二维码的联络资料)除非出于履行法律义务或有具体理由,保存时间将不超过7年。
用户可自愿选择通过流动应用程式,使用手机的照相功能扫描其个人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纪录(此后所有提及的疫苗接种纪录包括疫苗接种纪录及(如适用)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新冠病毒病康复纪录、新冠病毒病临时疫苗通行证及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通行证(过渡))和检测结果的二维码或从手机汇入该二维码的图像档案,从而将接种纪录和检测结果及二维码保存在流动应用程式内。程式或会将这些接种纪录上传至政府电脑系统,以便红/黄码的实施及协助政府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传播的工作及相关用途。除以上所述之外,用户对保存在程式内的接种和检测纪录及二维码有完全的控制权,并可以将之删除。
用户可自愿选择将检测中心登记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明文件类别及号码、联络电话号码及住址)建立成检测登记码并保存在流动应用程式内。用户对保存在程式内的检测中心登记资料及检测登记码有完全的控制权,可以选择是否出示这些资料予第三者,并可以将之删除。只有在用户明确同意的情况下,用户有全权自行决定是否(一)于检测中心出示其检测登记码以简化登记程序及(二)经程式在预约检测的网上系统中填写登记资料。
用户有全权自行决定是否将他们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中的出行纪录和通知纪录上传到香港健康码系统。只有在用户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有关资料才会上传到香港健康码系统以用于申请香港健康码及其相关目的,以及协助政府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传播的工作及相关用途。
[存放在应用程式内的出行纪录(单独而言,有关纪录并非个人资料)在31天后会自动删除。]

索阅个人资料及查询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所载的条款,你有权要求索阅及改正所提供的个人和其他有关的资料。关于个人资料的上述要求及查询,可透过以下途径提出:(a)电邮至enquiry@ogcio.gov.hk;(b)传真至2802 4549;或(c)邮寄至「九龙长沙湾东京街西3号库务大楼12楼」。